为了规范管理,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特对内高班学生亲友探访制定如下规定:
1、 凡来学校探访的学生亲友,必须凭借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及单位开具的与被看望学生关系的介绍信),到郑州后应先与内派老师或班主任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入校,填写家长来访登记表,由老师安排家长看望学生。
2、 学生直系亲属(父母、叔、伯、姑、舅、姨、兄、姐)允许进入校园,其他亲友,经学校安排,在传达室会见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校园,更不允许带学生出校门。
3、 周一至周六为教学时段,家长探望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上课,如有来访可由老师安排家长下午4:00——6:00与学生见面,学生不得外出。
4、 周日和节假日期间,家长如需带学生外出的,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填表,内容含何处来,何处去,与被看望学生的关系,离校、返校时间等),直系亲属可将学生带出一天,下午六点前把学生送回学校,并到内派老师处销假,学生不得在外留宿。
5、 学生外出时,必须持有学生卡和外出卡,并按照外出卡上的规定时间返回学校。
6、 来访期间家长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宿,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7、 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或不经内派老师/班主任批准会见亲友。
8、 学生家长应主动与班主任老师进行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学习和思想生活情况。
9、 本规定自2010年3月起执行,解释权归新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