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
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教人〔 2024〕 7 号) 文件要求, 经研究, 决定遴选我市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指导专家库成员,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打造郑州教育品牌, 构建“决策咨询、 培训教学、 实践指导、 科研创新、 青年培养、 教研引领” 六位一体的教师发展支持体系, 为郑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端智力支撑。
二、 遴选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 中原教学名
师)、 中原名师、 河南省名师、 郑州市名师( 含郑州市乡村名师)、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库成员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管理专家。 择优遴选师德师风高尚、 工作业绩突出、 业务扎实过硬、 教学情怀深厚的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指导专家库成员 100人左右。
三、 遴选条件
( 一)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 热
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师德高尚, 遵纪守法, 爱岗敬业, 为人师表, 乐于奉献, 热心于教师教育事业。
( 二) 业务能力强, 治学严谨, 勇于创新, 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在本学科( 领域) 有较高声誉, 具有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或教师培训实践经验。 原则上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乡村学校、 薄弱学科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
( 三) 熟练掌握国家、 省有关基础教育政策法规和制度,
熟悉基础教育教育教学实际情况, 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 四) 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一等
奖; 或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并结项; 或以第一署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或出版有个人学术著作。
( 五) 实践经验丰富, 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
任务, 学员反映良好, 培训效果突出, 优先聘任承担过“国培计划” 和省级培训任务的专家。
( 六) 身体健康, 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
作, 年龄原则上不低于 35 周岁、 不超过 60 周岁。
四、 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申请、 单位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市教育局审定的方式确定。 推荐名额分配按照《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指导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 1), 各开发区、 各区县( 市) 教育局推荐不超过 6 人, 局直属各学校推荐不超过 2人, 市属事业各学校、 局属各民办高中学校推荐不超过 1 人。市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中心、 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各推荐 4名在编在岗人员, 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进行遴选, 遴选通过后, 专家信息录入专家库, 并在入库专家中产生专家委员会成员。
五、 专家库管理
聘任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内应在市
教育局和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 履行参与教育政策研制与决策咨询、 承担培训教学任务、 定点联系指导学校实践、 主持或参与教育科研创新、 结对培养青年教师骨干、 引领校本教研提质等职责。建立年度考核制度, 综合各方评价反馈, 对专家库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 调整或退出的依据, 确保专家库活力与质量
六、 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认真落实, 切实做好遴选推
荐工作, 在遴选推荐专家库人员时, 要兼顾各个学段不同学科。要及时组织个人填报申请, 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推荐人员材料, 包括: 1.《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指导专家申报表》( 附件 2); 2.《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指导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 3); 3.推荐人员必备遴选条件佐证材料和近五年业绩材料的原件、 复印件; 4.推荐人员师德修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