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教育局, 各区县( 市) 教育局, 局属各学校( 单位),市属事业各学校, 局属各民办学校, 市管各高校:
根据《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 试行)》 和《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获得者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 全面提升教育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工作水平, 经研究, 决定遴选教师队伍表彰奖励评审专家库成员,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打造郑州教育品牌, 构建师德高尚、 业务精湛、 结构合理、 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为郑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 遴选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内教育管理专家和综合表彰获得者。 择优遴选师德师风高尚、 工作业绩突出、 业务扎实过硬、 教学情怀深厚的教师队伍表彰奖励评审专家库成员 50 人左右。
( 一) 教育管理专家: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 二) 综合表彰获得者。 主要包括:
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 以党中央、 国务院名义单独或者联合表彰的人员。
2.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 以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 省委、省政府名义单独或者联合表彰的人员。
3.市厅级表彰奖励获得者。 以市委、 市政府和省级机关厅局名义单独或联合表彰的人员。
三、 遴选条件
( 一)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决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师德高尚, 遵纪守法,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乐于奉献, 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 二) 业务能力强, 勇于创新, 与时俱进, 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 教师管理等领域业绩显著, 改革创新成果得到广泛认可。
( 三) 熟练掌握国家、 省有关教师队伍建设与表彰奖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熟悉教育教学实际情况, 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
( 四) 实践经验丰富, 教育管理专家或参与过教师评选、表彰、 评审、 考核等相关工作者优先。
( 五) 身体健康, 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 年龄原则上不低于 35 周岁、 不超过 60 周岁。
四、 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申请、 单位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教育局审定的方式确定。 推荐名额分配按照《郑州市教师队伍表彰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 1), 各开发区、 各区县( 市) 教育局推荐不超过 3 人, 局直属各学校、 市属事业各学校、 局属各民办学校、 市管各高校推荐不超过 1 人。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进行遴选, 遴选通过后, 专家信息录入专家库, 并在入库专家中产生专家委员会成员。
五、 专家库管理
聘任的专家由市教育局实行动态管理, 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内应在市教育局和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 履行参与表彰奖励、评优评先、 人才遴选等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等职责。建立年度考核制度, 综合各方评价反馈, 对专家库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 调整或退出的依据, 确保专家库活力与质量。
六、 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认真落实, 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在遴选推荐专家库人员时, 要兼顾各个学段不同学科。要及时组织个人填报申请, 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推荐人员材料, 包括: 1.《郑州市教师队伍表彰奖励评审专家申报表》( 附件 2); 2.《郑州市教师队伍表彰奖励评审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 3); 3.推荐人员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 复印件; 4.征集人选师德修养证明。